基礎灌注樁工程:鉆(沖)孔灌注樁
鉆(沖)孔灌注樁
一、施工準備
1、材料
⑴符合設計要求的商混
⑵鋼筋:品種和規格均應符合設計規定,并有出廠合格證和按規定試驗合格后才能使用。
2、作業條件
⑴施工前應作場地查勘工作,如有架空電線、地下電纜、給排水管道等設施,妨礙施工或對安全操作有影響的,應先作清除、移位或妥善處理后方能開工。
⑵施工前應做好場地平整工作,對不利于施工機械運行的松散場地,必須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處理。場地要采取有效的排水措施。
⑶應具備施工區域內的工程地質資料、經會審確定的施工圖紙、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各種原材料及其抽檢試驗報告、混凝土配合比設計報告以及有關資料。
⑷施工機械性能必須滿足成樁的設計要求。
二、工藝流程
測量放線→埋設護筒→鉆機就位、泥漿制作→沖擊(或沖抓機、旋轉、潛水鉆)成孔→抽渣→補漿→檢孔→清孔→檢查沉渣→安放鋼筋籠→下導管→灌注水下混凝土
三、操作工藝
1、場地平整后放線定樁位,定位后要在每個樁位中心點打入一條φ16×800mm的鋼筋做樁位標記,并用混凝土固定好。樁位放線后會同有關人員對軸線樁位進行復核,并辦好復核記錄簽證。軸線樁位經復核無誤后方可進行施工。
2、護筒應按下列規定設置
⑴護筒一般用4——8mm厚的鋼板加工制成,高度為1.5——2m。鉆孔樁的護筒內徑應比鉆頭直徑大100mm;沖孔樁的護筒內徑應比鉆頭直徑大200mm。護筒的頂部應開設1——2個溢漿口,并高出地面0.15——0.30m。
⑵護筒有定位、保護孔口和維持水位高差等重要作用。護筒位置要根據設計樁位,按縱橫抽線中心埋設。埋設護筒的坑不要太大。坑挖好后,將坑底整平,然后放入護筒,經檢查位置正確,筒身豎直后,四周即用粘土回填,分層夯實,并隨填隨觀察,防止填土時護筒位置偏移。護筒埋好后應復核校正,護筒中心與樁位中心應重合,偏差不得大于50mm。
⑶護筒的埋設深度:在粘性土中不宜小于1m;在砂土中不宜小于1.5m,并在保持孔內泥漿液面高于地下水位1m以上。
3、作護壁和排碴用的泥漿,其制作及其性能要求應符合下列規定:
⑴在粘性土中成孔時應注入清水,以原土造漿護壁。循環泥漿比重應控制在1.1——1.3。
⑵在砂土和較厚的夾砂層中成孔時,應制備泥漿(沖孔樁可在孔中投入泥團造漿),泥漿比重應控制在1.2——1.3。
⑶在砂卵石層或容易塌孔的土層中成孔時,泥漿比重應加大至1.3——1.5。
⑷泥漿的控制指標:粘度18——22S;含砂率不大于8%;膠體率不大于90%。施工中應經常測定泥漿比重、粘度、含砂率和膠體率。
4、泥漿池沉淀池的池面標高應比護筒低0.5——1m,以利泥漿回流暢順。泥漿池和沉淀池的位置要合理布局,不得妨礙吊機和鉆機行走。泥漿池的容量為每孔的排渣量,沉淀池的容量應為每孔排渣量的1.5——2倍。
5、應派專人清除泥漿溝槽的沉淀物,保證不淤塞。沉淀池及泥漿池的沉積物應經常清除,多余的泥漿要及時排出基坑。
6、鉆具和鉆頭可按下列規定選用:
⑴在一般粘性土、淤泥、淤泥質土以及砂土中,宜采用籠式鉆頭。
⑵在砂卵石層、強風化層中,可用鑲焊硬質合金刀頭的籠式鉆頭。
⑶遇孤石或舊基礎時,可用帶硬質合金刀的筒式鉆頭。
⑷在硬巖中,可用牙輪鉆頭。
⑸沖孔樁一般采用十字形沖擊鉆頭。沖擊鉆頭分沖孔鉆頭、沖巖鉆頭、修孔鉆頭、擴孔鉆頭。鉆頭的直徑與設計樁徑相比,沖孔鉆頭、沖巖鉆頭小50——80mm;修孔鉆頭大10——20mm;擴孔鉆頭大60——100mm。沖擊鉆頭必須設置打撈環。
7、鉆機鉆進時,應根據土層類別、孔徑大小、鉆孔速度及供漿量來確定相應的鉆進速度,鉆速應符合下列規定:
⑴在淤泥和淤泥質土層中,應根據泥漿補給情況,嚴格控制鉆進速度,一般不宜大于1m/min;在松散砂層中,鉆進速度不宜超過3m/h。
⑵在硬土層中或在巖層中的鉆進速度以鉆機不發生跳動為準。
8、沖擊成孔應遵守下列規定:
⑴開孔時應低錘密擊。如表土為淤泥、松散細砂等軟弱土層,可加粘土塊夾小片石,反復沖擊造孔壁,保證護筒的穩定。
⑵必須保證泥漿的供給,使孔內漿液穩定。
⑶在各種不同的土層和巖層中鉆進時,可按表1-1的施工要點進行。
鉆(沖)孔灌注樁施工要點 表1-1
⑷YKC反復式沖孔樁機的特點是沖程較固定,沖擊頻率高,施工時也應參照表3-1中的施工要點,如需提高沖擊能量,也可調節沖程或改換不同形式和重量的沖擊鉆頭。
⑸開始鉆基巖時應低錘密擊或間斷沖擊,以免偏斜。如發現鉆孔偏斜,應立即回填片石至偏孔處上部0.3——0.5M,重新鉆進。
⑹遇弧石時可適當拋填硬度相似的片石,用重錘沖擊,或重低沖程交替沖擊。將大弧石擊碎擠入孔壁。
⑺必須準確控制松繩長度,避免打空錘。一般不宜用高沖程,以免擾動孔壁,引起坍孔、擴孔或卡鉆事故。
⑻應經常檢查鋼絲繩的磨損情況,卡扣松緊程度、轉向裝置是否靈活,以免掉鉆。
⑼應經常檢查沖擊鉆頭的磨損情況,如磨損過大,切削角不符合要求時要及時更換修理,以提高鉆進效率和防止夾鉆、卡鉆等事故。
9、鉆孔樁鉆進過程中若發現斜孔、彎孔、縮頸、塌孔或沿護筒周圍冒漿以及地面沉陷等情況,應停止進鉆,經采取下列有效措施后,方可繼續施工。
⑴當鉆孔傾斜時,可反復掃孔修正,如糾正無效,應在孔內回填粘土或風化巖塊至偏孔處上部0.5m,再重新鉆進;
⑵鉆進中如遇塌孔,應立即停鉆,并回填粘土,待孔壁穩定后再鉆;
⑶護筒周圍冒漿,可用稻草拌黃泥堵塞漏洞,并壓上一層泥、砂包。
10、沖孔樁施工若遇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鉆處理。
⑴產生斜孔、彎孔和縮孔時,應停鉆拋粘土塊夾片石至偏孔開始處以上0.5——1m,重新鉆進、不得用沖孔鉆頭修孔,防止卡鉆;
⑵鉆進中如遇塌孔,應立即停鉆,回填夾片石的粘土塊,加大泥漿比重,反復沖擊造壁及鉆進;
⑶沿護筒周圍冒漿、造成孔口坍塌地表沉陷時,應立刻停鉆并防止鉆機傾倒,及時在護筒外圍回填粘土(用稻草拌和);并加以夯實,必要時壓上一層泥、砂包后方可繼續鉆進。
11、若遇卡鉆、掉鉆,應按下列方法處理:
⑴卡鉆時應交替緊繩、松繩,將鉆頭緩緩吊起,不得硬提猛拉,必要時可使用打撈鉤、千斤頂等鋪助工具助提;
⑵掉鉆時應立即打撈,用打撈鉤鉤住鉆頭預設的打撈環,把鉆頭提上來。
12、樁孔排碴可采用泥漿循環或抽碴筒排碴等方法。如采用抽碴筒排碴,在鉆進4——5m深后,每鉆進0.5——1m應抽碴一次,并及時補給泥漿。
13、鉆大孔時可分級成孔,第一級鉆頭直徑宜為第二級鉆頭直徑的0.6——0.8m倍。
14、沖孔入巖后,每鉆進200mm要取一次巖樣,并妥善保存,以便終孔驗證。鉆孔樁入巖后宜每鉆進100mm取一次巖樣。
15、鉆孔樁清孔應按下列規定進行。
⑴對以原土造漿的鉆孔,鉆到設計后,可使鉆頭空轉不進尺,循環換漿,泥漿比重應控制在1.1左右;
⑵對于土質較差的砂土層和砂夾卵石層,清孔后孔底泥漿比重宜為1.15——1.25m左右;
⑶清孔后的孔底沉碴厚度,端承樁不得大于50mm,或不大于設計規定值;摩擦樁不得大于200mm。在灌注水下混凝土前必須復測沉碴厚度,沉碴超過規定者,必須重新清孔,符合規定方可灌注水下混凝土。
沖孔樁清孔應按下列規定進行:
⑴孔壁土質較好,不易塌孔者,可用空氣吸泥機清孔。
⑵孔壁土質較差者,可用泥漿循環或抽碴筒抽碴清孔。清孔后泥漿比重應控制在1.15——1.25m左右,粘度≤28s,含砂率≤10%;
⑶清孔過程中,必須及時補給足夠的泥漿,并保持孔內漿液面的穩定;
⑷清孔后孔底沉碴允許厚度應符合本章第15條的有關規定。
17、鉆 (沖)孔樁鋼筋籠制作應符合下列規定:
⑴鋼筋凈距必須大于混凝土粗骨料粒徑3倍以上;
⑵加筋箍應在主筋外面,主筋一般不設彎鉤,鋼筋頭也不得內園彎曲,以免阻礙導管工作;
⑶主筋的搭、焊接應互相錯開,35倍鋼筋直徑區段范圍內的接頭數不得超過鋼筋總數的一半;
⑷鋼筋籠外徑應比鉆(沖)孔設計直徑小140mm;
⑸鋼筋籠內徑應比導管接頭處的外徑大100mm以上;
⑹鋼筋籠的主筋凈保護層不宜小于70mm,其允許偏差為±20mm;
⑺鋼筋籠制作還應執行有關規范要求。
18、鉆(沖)孔樁鋼筋籠吊運時應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扭轉、彎曲。安裝鋼筋籠時,應對準孔位,吊直扶穩,緩慢下沉,避免碰撞孔壁。鋼筋籠下沉到設計位置后,應立即固定,防止移動。鋼筋籠不到孔底者,為防止灌注混凝土時上浮,通常可設3——4條伸到孔底之主筋作為錨固,也可將鋼筋籠與孔口護筒臨時焊接。
19、鉆(沖)孔樁分段制作的鋼筋籠,其長度以5——8m為宜,兩段鋼筋籠連接時可采用單面搭接焊,也可采用綁扎和點焊,但其接頭應按本章第17條的有關規定設置。
20、鉆(沖)孔樁鋼筋籠安裝完畢,應會同建設、設計單位和質監部門對該樁進行隱蔽工程驗收,合格后應及時灌注水下混凝土,其間歇時間不宜超過4h。灌注前應按本章第15條規定復測沉渣厚度。
21、水下混凝土拌和物應符合本章第二節操作工藝第 1條有關規定。
22、導管的構造和使用應符合本章第二節操作工藝第 2 條有關規定。
23、灌注水下混凝土應遵守本章第二節操作工藝第3條有關規定。
三、質量標準
1、保證項目
⑴灌注樁用的原材料和混凝土強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施工規范的規定。
⑵成孔深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以摩擦為主的樁,沉碴厚度不得大于200mm;以端承為主的樁,沉碴厚度不得大于50mm。
⑶實際澆注混凝土量嚴禁小于計算體積。
⑷灌注后的樁頂標高及浮漿的處理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施工規范的規定。
2、允許偏差見表1-2
鉆(沖)孔灌注樁允許偏差 表1-2
四、施工注意事項
避免工程質量通病
⑴預防坍孔
1)在松散砂土或流砂中鉆進時應控制進尺選用較大比重、粘度、膠體率的優質泥漿,或投入粘土摻片石低錘沖擊。使粘土塊、片石擠入孔壁。如地下水位變化過大,應采取加高護筒、增大水頭等措施。嚴格控制沖程高度。
⑵預防鉆孔漏漿
加稠泥漿或投入粘土,慢速轉動,或在回填土內摻片石,反復沖擊,增強護壁。
⑶預防樁孔偏斜
1)安裝鉆機時要使轉盤、底座水平。起重滑輪緣、固定鉆桿的卡孔和護筒中心三者應在同一軸線上,并經常檢查校正。
2)由于主動鉆桿較長,轉動時上部擺動過大,必須在鉆架上增添導向架,控制鉆桿上的提引水龍頭,使其沿導向架向下鉆進。
3)在有傾斜的軟硬地層鉆進時,應吊住鉆桿控制進尺,低速鉆進,或回填片石,沖平后再鉆進。
⑷預防梅花孔
1)經常檢查轉向裝置是否靈活。
2)選用適當粘度和比重的泥漿,適時掏碴。
3)用低沖程時,隔一段時間要換高一些的沖程,使沖擊鉆頭有足夠的轉動時間。
⑸預防鋼筋籠放置與設計要求不符、鋼筋籠變形、保護層不夠、深度位置不符合要求。
如鋼筋籠過長應分段制作,吊放鋼筋籠入孔時再分段焊接。鋼筋籠在運輸和吊放過程中,每隔2——5m設置加強箍一道。
并在鋼筋籠內每隔3——4m裝一個可拆卸的十字形臨時加勁架,在鋼筋籠吊放孔時再拆除。
1)在鋼筋籠周圍主筋上每隔一定間距設置混凝土墊塊,混凝土墊塊根據保護層的厚度及樁徑設計。
2)清孔時應把沉碴清理干凈,保證實際有效孔深滿足設計要求。
3)鋼筋籠應垂直緩慢放入孔內,防止硬撞孔壁。鋼筋籠放入孔內后,要采取措施,固定好位置。
4)對在運輸、堆放及吊裝過程中已經發生變形的鋼筋籠,應進行修理后再使用。
⑹預防斷樁
混凝土塌落度應嚴格按設計規范要求控制。
1)灌注混凝土前應檢查混凝土攪拌機,保證混凝土攪拌時能正常運轉,必要時應有備用攪拌機一臺,以防萬一。
2)邊灌混凝土邊拔導管,做到連續作業,一氣呵成。灌注時勤測混凝土頂面上升高度,隨時掌握導管埋入深度,避免導管埋入過深或導管脫離混凝土面。
主要安全技術措施
⑴清除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整平施工場地,認真查清地下管線,給排水管道等情況。
⑵沖、鉆孔機施工時,司機應思想集中,服從指揮,并不得隨意離開崗位。
⑶沖、鉆孔機操作時應安放平穩,以便防止沖、鉆機突然傾倒或鉆具突然下落而發生傷亡事故。
⑷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1)施工場內的一切電源、電路的安裝和拆除,必須由持證電工專管,電器必須嚴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電保護器。
2)電器安裝后經經驗合格后方準接通電源使用。
3)多機作業用電必須分閘、嚴禁一閘多機和一閘多用。
4)施工現場電線、電纜必須按規定架空,嚴禁拖地和亂拉亂搭。
產品保護
⑴混凝土灌注標高低于地面標高的樁孔,灌注混凝土完畢要立即回填砂石至地面標高。嚴禁用大石、磚墩等大件物件回填樁孔。
⑵樁養護期間,嚴禁汽車、吊機、樁機等大型機械輾壓樁位。嚴禁把樁體作錨固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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