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新規落地,船舶密閉空間必須監測二氧化碳濃度

密閉空間作業一直是船舶運營中高風險、難監控的環節。貨艙、壓載艙、燃油艙等封閉處所極易發生氧氣不足或可燃氣、有毒氣體積聚事故。2025年12月3日,國際海事組織(IMO)正式施行MSC.581(110)決議《經修訂的進入船上密閉處所建議案》,取代已實行十余年的A.1050(27)。新規在風險識別、氣體檢測項、設備配置和人員管理等多個維度全面收緊,其中最關鍵的一項變化,就是新增強制檢測二氧化碳(CO2)

IMO新規落地,船舶密閉空間必須監測二氧化碳濃度的圖1

這意味著所有適用船舶必須在原有氧氣、可燃氣、一氧化碳、硫化氫檢測基礎上,同步監測二氧化碳濃度,達不到合規要求的船舶將無法通過船檢,直接影響正常航行。

一、新規四大核心升級

與舊版建議案相比,MSC.581(110)并非小修小補,而是從范圍、定義、設備到應急響應進行體系化升級。

1. 檢測氣體增至5項,CO2成剛性指標

此前只需要檢測O2、LEL、H2S和CO,新規將CO2納入強制檢測清單,且明確要求二氧化碳濃度低于5000 ppm(即0.5%Vol) 方可進入密閉空間。這項改變直指貨艙殘留、熏蒸劑分解、生物呼吸以及污水處理等過程產生的高濃度CO2隱患,進一步彌補了舊體系對窒息性氣體覆蓋不足的短板。

2. 空間定義外延,鄰艙風險必須一起評

新規除了傳統的"圍蔽處所",新增了連通空間(有門相通的相連處所)、相鄰空間(共用邊界的鄰艙)以及可能滯留有害氣體的環境,要求風險評估時一并納入。這對油船、化學品船影響尤為明顯——以前認為無直接通達的隔壁艙室,現在也必須考慮氣體滲透或結構傳熱帶來的風險。對進入密閉空間的風險進行分類分級管控,更有針對性。

IMO新規落地,船舶密閉空間必須監測二氧化碳濃度的圖2

3. 設備配置加碼,現場檢測能力翻倍

數量上,所有船舶至少配備兩套符合要求的便攜式氣體檢測儀;載運危險蒸氣貨物的船舶還需額外加配兩套。功能上,要求使用泵吸式或具有遠程采樣能力的儀器,確保作業人員進入前可先對深處空間進行非接觸檢測。此外,設備需滿足ISO 19891-1:2017或中國GB/T 40531.1-2021標準,具備防爆資格(如Ex ib IIC T4 Gb)和船用產品證書(如CCS認證)。

4. 管理體系閉環:動態許可、強制雙人與專項應急

新規將進入許可證有效期設為最長8小時,超時必須重新評估。現場嚴禁單人作業,強制執行"雙人進入+一名專職外部監護員"的配置。同時,船方須專門制定密閉空間應急響應計劃,明確救援流程與設備清單,定期開展包含救助環節的實戰演習,且全程記錄培訓內容和適任人員名冊。

A.1050(27)(2011)與MSC.581 (110)(2025)核心變化對比如下表:

對比維度

A.1050(27)(2011)

MSC.581 (110)(2025)

核心變化

基本信息

2011 年 11 月 30 日通過,《經修訂的進入船上圍蔽處所建議案》

2025 年 6 月 27 日通過,2025 年 12 月 3 日生效,取代 A.1050 (27)

全面升級,強制要求更嚴

適用范圍

主要針對船舶船員

覆蓋船員 + 岸方登輪人員,納入船岸聯合管理

范圍擴大,責任延伸

定義

僅定義 “圍蔽處所”

新增連通空間、相鄰空間、滯留有害大氣定義,要求一并評估

風險評估更全面,杜絕鄰艙隱患

氣體檢測要求

檢測 O2、LEL、H2S、CO

強制檢測 O2、LEL、CO、H2S、CO2(新增 CO2<5000PPM 方可進入密閉空間)

檢測項增至 5 項,CO2為強制項

設備配置

按 SOLAS XI-1/7 配備

所有船至少 2 套;載運危險蒸氣貨船額外加 2 套;需泵吸 / 遠程采樣

數量增加,功能要求提升

進入許可

無明確有效期

許可最長 8 小時,超期必須重新檢測評估

時效嚴格,動態管控

作業人員

未嚴格禁止單人

嚴禁單人進入,至少 2 人作業 + 1 名專職外部監護員

強制雙人 + 監護,杜絕孤立作業

應急計劃

通用應急要求

強制制定圍蔽處所專項應急響應計劃,含救援流程與設備清單

應急更專項、可落地

標識要求

通用標識

入口張貼動態安全 / 禁止進入標識;公共區域張貼全船示意圖

標識更直觀、動態化

人員職責

船長 / 責任人授權

明確船長、責任人、監護員、作業人員分級職責,岸基介入管理

職責更清晰,多層級管控

培訓與演習

通用培訓要求

強化專項培訓,要求熟練全流程;定期開展進入與救助演習

培訓與演練要求更具體

二、船舶五合一檢測儀中傳感器選型要求

船舶環境本身的高鹽霧、高濕度、強烈振動和寬幅溫度變化,對氣體檢測設備的可靠性要求不同于普通工業場景。檢測精度是設備的核心競爭力,船用五合一檢測儀針對五種氣體的檢測范圍和精度均嚴格符合海事標準,船用五合一檢測儀中傳感器具體參數如下:

氧氣(O?):0~25%或0~30%Vol,精度約±0.5%Vol,既防缺氧(≤19.5%),也防富氧(≥23.5%)。

可燃氣體(LEL):0~100%LEL,精度±3%FS,應對甲烷、丙烷和汽油蒸氣等易燃易爆氣體,防范爆炸風險。

硫化氫(H?S):0~100 ppm,±5%FS及以上,重點盯防污水艙、燃油艙等有毒氣體泄漏。

一氧化碳(CO):0~500 ppm或0~1000 ppm,±5%FS及以上,排查燃油不完全燃燒和設備泄漏有毒氣體。

二氧化碳(CO?):0~3%Vol或0~5.00%Vol(部分機型可達0~50?000 ppm),精度±3%FS以上,直接對應IMO新規閾值。

為了實現這些指標,傳感器選型非常重要。紅外傳感器因其不受毒物耗損、選擇性好、壽命長,常被用于可燃氣體和二氧化碳檢測;電化學傳感器則在氧氣和有毒氣體硫化氫、一氧化碳等檢測中占據主流,同時氧氣檢測還有熒光氧氣傳感器、氧化鋯氧氣傳感器等。儀器需內置溫度補償算法,確保在-20℃~+50℃的海洋溫差下不漂移、不誤報。

三、合規升級正當時,選對傳感器是關鍵

MSC.581(110)已正式生效,船舶立即面臨船檢、港口國監督和安全管理審核的多重壓力。對于船舶管理公司、船東和設備配套商來說,淘汰僅具備四合一功能的舊機型,配備符合新規的五合一檢測儀已勢在必行。在選型和集成過程中,應重點關注傳感器是否取得相關船級社認可,能否在長期高濕鹽霧條件下保持性能穩定,以及校準和維護是否便捷。

在傳感器供應端,工采網可為船舶五合一檢測儀提供覆蓋O2、LEL、CO、H2S和CO2五個通道的可靠傳感器選型方案,幫助設備制造商快速推出滿足新規的終端產品。具體的傳感器參數匹配、電路兼容和防爆結構建議,可以咨詢工采網FAE技術工程師。

密閉空間安全沒有過渡期。每一次檢測的疏漏都可能讓一條生命、一艘船和一家公司付出不可挽回的代價。盡快將二氧化碳納入船上氣體檢測閉環,才是對規則的遵守,也是對船上每一位成員生命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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