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CCUS和工程碳移除

本文章是上一篇文章CCUS沒有資格納入A6.4ERs全球碳市場機制嗎?的延伸,上文中拾余用CCUS代替了監(jiān)管機構A6.4-SB005-AA-A09《Removal activities under the Article 6.4 mechanism》文件中的工程碳移除( Engineering-base Removal)”,原本希望用當前雙碳行業(yè)投資相對比較熱門的也是受到此次A6.4 Supervisory Body征求意見稿影響較大的CCUS來說事,不曾想因標題概念的模糊闡述造成了一些誤讀,實際上此次征求意見稿中所提到的工程碳移除“Engineering-base removal”所涉的范圍與很多國內(nèi)媒體包括部分碳行業(yè)從業(yè)人員想象中概念不一樣,因此作者認為很有必要的進行一次相關概念的梳理,確保文章的讀者能夠充分理解,也避免再有一些公眾號轉發(fā)拾余的上一篇文章并經(jīng)過大肆渲染加工之后造成業(yè)界更大的誤讀。


有些人看到上一篇文章后把工業(yè)碳捕捉如燃煤電廠煙囪中捕獲提取二氧化碳并封存利用的項目錯誤的放到這里來了,也難怪,因為這是我們國內(nèi)大部分人心中對CCUS的認知,這個概念屬于CCUS沒有錯,錯就錯在在A6.4 Supervisory Body定義中,這一部分不屬于“Removal” 而是屬于“Avoidance”,在排放源排出的含有高濃度溫室氣體的廢氣流未與大氣均勻混合之前從排放通道中直接捕獲封存或利用不算作碳移除,只有從大氣中直接獲取分離溫室氣體的過程才叫工程碳移除(Engineering-base removal)。
關于CCUS和工程碳移除的圖1

A6.4 Supervisory Body在征求意見文件《Removal activities under the Article 6.4 mechanism》一篇中所列的工程碳移除包括四部分:1.空氣直接捕捉封存(DACCS);2.增強巖石風化(ERW);3.海洋堿化(OA);4.海洋施肥(OF)。這里的第2-4項在我國國內(nèi)當前理論研究多于實踐,除了在相關院校和科研機構的理論研究之外,相關試點項目在國內(nèi)鮮有報道。空氣直接捕捉封存(DACCS)也包含了另一種方法是直接空氣碳捕獲和利用(DACCU),其中捕獲的二氧化碳用于制造有用的產(chǎn)品(例如通過礦物碳酸化固化的混凝土)。這里監(jiān)管機構是把DACCU的闡述列入到“Direct air 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項目之下的,這一點容易理解,儲存在產(chǎn)品中也是storage的一種,去除的持續(xù)時間隨著產(chǎn)品的使用壽命而變化,從合成燃料的幾周到幾個月,再到建筑材料的幾個世紀或更長時間。

關于CCUS和工程碳移除的圖2
無論是A6.4機制中提到的直接碳捕捉封存DACCS或直接碳捕捉利用DACCU還是工業(yè)排放氣流的碳捕捉封存和利用(CCS/CCUS),是基于不同溫室氣體來源的CCUS過程,前者屬于碳排放移除,后者屬于避免排放。前者在A6.4 Supervisory Body征求意見稿中被歸類與工程碳移除的范圍中不建議將其納入基于巴黎協(xié)定Article 6.4條款的全球碳交易機制中,這一條也是監(jiān)管機構收到的世界各地的反饋意見中備受爭議的一點。無論從DACCUS(姑且這么說)現(xiàn)在的項目研發(fā)熱度和投資數(shù)量,以及業(yè)界對其所產(chǎn)生的溫室氣體消除對實現(xiàn)氣候目標的貢獻上,均有很大的不同意見。另外對于專門從事地質碳封存的企業(yè)來說,難道還要區(qū)分二氧化碳是工業(yè)流還是直接空氣捕捉源流來區(qū)別對待從而厚此薄彼的進行封存操作嗎?另外國內(nèi)外正在從事和準備從事關于二氧化碳資源化利用研究和生產(chǎn)轉型的研發(fā)機構和企業(yè)已是非常的多,而且很多企業(yè)二氧化碳氣體的來源并不是來自于工業(yè)廢氣流的直接獲取,很大一部分在追根溯源之后其實就是來自于大氣捕捉,例如再生固廢磚等產(chǎn)品的生產(chǎn)過程更是暴露于空氣中吸收了部分二氧化碳,這些在這次A6.4 Supervisory Body征求意見稿中將均沒有資格納入A6.4條款下國際碳市場機制中。關于不同源流的碳捕捉?jīng)]有加以區(qū)別是上一篇文章中CCUS引起讀者誤解的關鍵點,建議大家不要在對概念理解有誤的情況下進行錯誤的再加工和傳播,本公眾號也會在后續(xù)的文章中對所使用的預期會引起誤解的名詞概念進行專門的文字說明。
關于CCUS和工程碳移除的圖3

剛才提到的直接碳捕捉封存項目除碳量被監(jiān)管機構認為沒有資格納入A6.4國際碳市場機制,那工業(yè)廢氣流碳捕捉、利用和封存項目有沒有資格被納入呢?其實本次A6.4 SB005會議一共有五項議題,其中第二分項議題“治理和管理事項(Governance and management matters)”中的第3分項“與第6.4條有關的事項(Matters related to the Article 6.4 mechanism)”共有8項內(nèi)容,除了“A6.4機制下碳移除活動”之外本次A6.4 Supervisory Body第五次會議還會詳細討論“CDM機制下活動向A6.4機制轉換”、“A6.4機制活動周期程序”、“A6.4機制認證標準和程序制定”、“制定、修訂和澄清基線和監(jiān)測方法及方法工具”、“關于制定和評估機制方法學的要求的建議要素草案”、“關于A6.4機制能力建設工作方案執(zhí)行情況的進度報告”等方案和通報“6.4條機制執(zhí)行資源分配計劃的招聘情況更新”事項。了解這些文件后可以看出A6.4機制的項目認定和方法學其實是在CDM機制基礎上進行改進升級,大概率在CDM機制下的項目可以納入A6.4機制中,CDM已經(jīng)存有關于CCS項目的方法學,當前更新的方法學正在被審核中,工業(yè)氣流碳捕捉作為傳統(tǒng)的CCS項目被作為避免排放一類項目具體會不會納入,還需等待機制監(jiān)管機構進一步的確認。

文章來源:拾余說碳

登錄后免費查看全文
立即登錄
App下載
技術鄰APP
工程師必備
  • 項目客服
  • 培訓客服
  • 平臺客服

TOP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