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車燈模具設計要點總結
2021年10月15日 15:24 瀏覽:2753

n 汽車燈具的表面配光鏡是由PC(聚碳酸脂)材料組成,其對脂肪族、鹵代物、酚、酮、醚、堿、汽油等化學材料會起明顯化學反應,因此,在使用各種光亮劑、上光蠟過程中,要注意不能擦到燈具表面,干洗車輛時,應避免干洗劑接觸配光鏡,一旦沾上化學溶劑,立刻用清水稀釋。車輛油漆時必須拆下燈具。隨意使用化學溶劑,或不注意配光鏡的保護,燈具的配光鏡很快就會開裂老化。表面呈現無數銀磷狀的裂紋,像打碎的鋼化玻璃。
? 汽車燈具的內部由于燈泡照射、發光,溫度隨之升高,在燈具設計中,根據國家頒布的前照燈燈泡使用標準,相應設計通氣孔來排除燈具內部的熱量。因此,嚴禁任意使用高功率、非標燈泡,一旦使用了高功率、非標燈泡以后,燈體內部很快烤黃,反射鏡鍍鋁層、飾圈鍍層起殼、變形,粘膠開裂,燈泡插座融化;嚴重的導致線束斷路,車輛控制開關失靈、車輛線路損壞及車輛燒毀。?
車輛在雨天行駛時,窗玻璃的急劇冷卻,車內玻璃附近的溫度也急劇下降,因此空氣中包含的水氣就會凝聚,這些水分會附著在窗玻璃的車內一側形成所謂的結露。
前照燈配光鏡內表面發生結露的機理與此完全相同,也就是說空氣中包含的水份隨著溫度升高而增加,如果溫度下降,其即隨之凝聚,并使之發生結露。
1、車燈燈泡損壞只能更換標準燈泡,不能更換燈具總成;
2、對破損、缺件、開裂造成進灰、進水或無維修站說明、記錄的燈具不能索賠;
3、對擅自安裝高功率燈泡,造成遮光罩烤黃、烤焦和反射鏡、飾圈、線束熔化變形燈具不能索賠;
4、對溶劑使用不當造成配光鏡材料老化、化學反應、開裂、碎裂的燈具不能索賠;
5、對自行拆裝或未到指定專營店、特約維修站修理、保養的車輛燈具不能索賠;
6、車輛造成事故或受到撞擊的燈具以及表面受損、開裂的燈具不能索賠;
9、產生“霧氣”的燈具必須分析狀況,向用戶作解釋工作為主,不能直接所索賠(可參照《霧氣是故障嗎?》資料)須檢查、點燈、吹(烘)干后或更換密封條(圈)后再使用,跟蹤做好用戶使用信息記錄。
10、燈具發生問題(尤其牽涉到氣密問題的)必須將燈具總成件返回,不得缺件。為了保持原始狀態返回供應廠商便于分析,索賠件更換以后,裝入配件包裝返回。
燈具上用油性彩筆標注質量出現問題的部位,發生嚴重水氣的部位用筆正確描述區域范圍,描述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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