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深基坑工程常見質量問題,有圖有文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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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深基坑工程概念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深基坑工程指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層以上(含三層),或深度雖未超過5米,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及地下管線特別復雜的基坑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①基坑圍護體系折斷事故
深基坑開挖后,土體沿圍護墻體下形成的圓弧滑面或軟弱夾層發生整體滑動失穩的破壞。下圖為某深基坑圍護整體失穩破壞事故。
由于深基坑圍護墻體插入基坑底部深度較小,同時由于底部土體強度較低,從而發生圍護墻底向基坑內發生較大的“踢腳”變形,同時引起坑內土體隆起。下圖為某深基坑發生“踢腳”破壞。
在火車站、地鐵車站等長條形深基坑內區放坡挖土時,由于放坡較陡、降雨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滑坡可能沖毀基坑內先期施工的支撐及立柱,導致基坑破壞。下側兩圖為2009年杭州地鐵1號線鳳起路站坑內土體滑坡引起的支撐體系破壞。
①基坑壁流土破壞
在飽和含水地層(特別是有砂層、粉砂層或者其他的夾層等透水性較好的地層),由于圍護墻的止水效果不好或止水結構失效,致使大量的水夾帶砂粒涌入基坑,嚴重的水土流失會造成地面塌陷。下圖為某深基坑止水帷幕滲漏、樁間流土事故。
由于對承壓水的降水不當,在隔水層中開挖基坑時,當基底以下承壓含水層的水頭壓力沖破基坑底部土層,將導致坑底突涌破壞。下圖為上海某深基坑坑底內發生承壓水突涌。
在砂層或粉砂底層中開挖基坑時,在不打井點或井點失效后,會產生冒水翻砂(即管涌),嚴重時會導致基坑失穩。下圖為湖南浯溪水電站二期深基坑出現管涌 。
(1)設計、施工安全性報告控制:初步設計階段施工單位應制定深基坑設計、施工安全性報告。安全性報告應通過專家評審。
(2)支護結構和土體加固工程施工安全質量控制:地下連續墻、SMW工法、鋼或混凝土支撐等基坑支護結構和土體加固施工中涉及安全性能的重要工序的施工質量應滿足法規標準和設計要求。
(1)對深基坑工程特點應有深刻的認識,基坑工程時空效應強,環境效應明顯,挖土順序、挖土速度和支撐速度對基坑圍護體系受力和穩定性具有很大影響。
施工應嚴格按經審查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應及時安裝支撐(鋼支撐),及時分段分塊澆筑墊層和底板,嚴禁超挖。深基坑圍護結構設計應方便施工,深基坑工程施工應有合理工期。
監測點設置應符合規范那和設計要求。監測單位應認識科學測試,及時如實報告各項監測數據。項目各方要重視基坑的監測工作,通過監測施工過程中的土體位移、圍護結構內力等指標的變化,及時發現隱患,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確保基坑安全。
(3)有多道內支撐的基坑圍護體系應加強支撐體系整體穩定性。考慮到基坑工程施工中,第一道支撐可能產生拉應力,建議第一道支撐采用鋼筋混凝土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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