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調研報告:全國基坑工程強審、論證程序各地要求!
經讀者群讀者海南陳總倡議,我們在3個核心讀者群進行了國內基坑工程設計、施工、監測三個環節審查程序的調研。
共計150余位從事基坑工程的讀者參與了調研,獲得有效回復約130余位。統計工作由樂哥完成,因樂哥個人精力、能力有限,也缺乏必要的審核環節,因此,難免各種錯誤疏漏之處,請廣大讀者海涵,并在留言區指正。
希望這份報告能給全國的基坑工程工作者提供一個全國性的視野,并作為一個參考。如果您有其它行業調研、調查的建議,也歡迎投遞給我們。我們將在公眾號、讀者群進行調研。但因為樂哥有本職工作,精力實在有限,請將調研內容編輯好。
樂哥的微信號:YTU-CN或13601266631。(請勿電聯,僅用于微信添加好友)。
我們按照華東、華北、華南、西南等分為7個大區,全國共34個省市自治區進行了統計,其中臺灣、澳門、香港、黑龍江、天津、青海六個省級行政區沒有讀者反饋,因此共28個省級行政區有統計。
其中,有一半的省級行政區(14個)讀者反饋該行政區下轄市有需要基坑進行強審的情況。分別是以下省市:
1.安徽省合肥市
2.江蘇省徐州市
3.浙江省臺州市、溫州市
4.福建省廈門市、南平市
5.上海市
6.廣東省廣州市、梅州市
7.廣西南寧市
8.湖南省長沙市
9.重慶市
10.四川省成都市
11.貴州省
12.新疆烏魯木齊市
13.河北滄州 (僅審查,無審查合格報告)
14.吉林省長春市
基坑監測需要論證,有讀者反饋的涉及到8個省級行政區的市,分別是:
1.安徽省
2.江蘇省
3.山東省
4.浙江省
5.福建省
6.廣東省
7.河北省
8.吉林省
讀者反饋中提到比較嚴格或者比較特別的省市情況單列如下:
福建省:
福建省分兩種地區,省會和副省會城市地區需強審,審查機構網上隨機抽取,其余地區不審,但都需論證。建設單位自行委托專家庫內成員。
福建省全省要求基坑設計一定要專家論證,專家論證由建設單位自行組織,但必須是省庫的專家;基坑沒有強制性要求審查,但是福州,廈門單獨強制要求要審查;但全省永久性邊坡設計要求,既要論證,也要審查。而且福建還要求支護結構一定有涉及結構性構件,比如支護樁,內支撐,框架梁之類的,必須要有注冊結構章。
施工方案需要單獨論證,包括土方開挖方案和第三方基坑監測方案。
廣東省梅州市:
1.一二級基坑設計方案必須專家評審,需要強審,施工圖審查需要附上專家評審意見。
2.專家論證有建設單位自行組織,也有委托設計單位組織的。
3.施工方案需要專家論證,檢測不需要。
上海市:
上海:3米以上的基坑需要專家論證(7米以上的基坑都在建科委評審;3-5米的基坑在建科委備案審批通過的機構進行圍護方案評審;超過12米或環境保護等級為一級的基坑需要審圖。方案評審需在網上平臺提交資料并選擇評審機構,審核通過后,機構安排專家再進行評審。施工方案、監測方案均需評審。
海南省:
基坑設計方案需要專家論證,要求施工圖審查,但多年未執行,目前不強審。專家論證由建設單位自行組織或建設單位委托省勘察設計協會組織。施工方案需要專家論證,一級基坑監測需要專家評審。
湖南省長沙市
湖南長沙,深度>5m的基坑設計需要專家論證,并需要強審。專家論證由建設單位或審圖公司組織。施工方案也需要專家論證,安全等級為一丶二級的基坑監測方案需要專項論證。
四川省成都市
有專門的審查機構,審圖大佬也基本上是各大院的總工;復雜基坑、采用新工藝等審查機構認為需進行論證的,則還需經過專家會論證,涉及地鐵、國鐵的復雜基坑專家論證會專家組中必須有地鐵公司、鐵路局內的總工。經施工方案同設計一樣,報審查機構,復雜的、新工藝新型支護結構等還須專家會。
附表格:
為了調查中國的巖土工作者對于基坑工程審查、論證程序的態度,我們特地附上了三個投票,請廣大讀者進行投票。
親愛的讀者,你對于當地基坑工程的目前的政策、未來的政策走向,有什么建議,也歡迎你在留言。
完
以上都是一家之言,留言區才是主場。
你有什么看法?歡迎留言回復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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